星期一, 7月 03, 2006

結婚登記

4/23結婚宴客後一直都沒時間回花蓮辦理結婚登記
這個星期總算趁著公司體檢的日子順勢請了一天半的假回去辦理登記

雖然說規定上好像有說延遲登記要罰款
但是最後也沒有罰
不過可憐的panda新身分證在戶政躺了很久都還沒有領
卻因為要新增配偶資料 還得掏50元腰包辦再一張新的

新身分證上配偶欄多了一個人 戶籍資料也更改了
還真不習慣 台南人的資訊也完全從Ching 的新身分證上消失了 ~>_<~

Ching 家人丁單薄 剩下媽媽一個人 嗚嗚..
Panda 家人丁爆多 戶口名簿都還要另外貼一張才夠放
那ㄟ差加領ㄗㄟ @@

以下是那鍋看起來只是參考用的逾期登記的罰則...
依戶籍法53條規定:戶籍登記申請案件,以30天為申請期限逾期裁罰如下:
15日以下處75元,
16日至30日處150元,
30日以處225元,
31日~6個月處300元,
經催告仍不申請者處600元。

友情贊助的結婚DVD


周末回老家一趟,婚宴結束後就一直沒有時間回老家,新房在老房,也只有睡過一次,一直很想念新床,好軟好舒服。
回到家第二件事就是拿友人(LBW)在結婚那天幫我們拍的相片,因為是用專眼數位相機拍的,而且LBW也有在玩相機,拍的好看當然不在話下嘍。
另外,LBW還幫我們弄了一片DVD,本來想說就不過幾張照片播出來而已,沒想到一放出來看,哇力咧,眼睛差點沒掉下來,跟我們專門拍婚紗的公司送的婚紗DVD一比,絲毫不遜色,有過之而無不及!即使請專業的來弄,應該也不過如此爾爾。